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

LED顯示屏、廣告牌亮度將受限

  建築物外立面安裝的大型LED顯示屏,曾閃得你睜不開眼廣告招牌嗎?炎炎夏夜,你是否會被窗外的霓虹燈閃得led招牌睡不著?市綠化市容局近日在答復市政協委員屠海鳴時透露,申城將按照區域的不同功能性質,將環境亮字幕機度進行劃分,形成4類環境亮度區域。屆時,廣告、招牌、LED電子顯示屏等亮度將受限。

  裝飾燈每晚“報到”難入眠

  “每天下班經過這個路口,我都會戴上墨鏡。只要稍微分下心,很容易被廣告屏晃眼而闖紅燈。 ”這個讓僅有1年駕齡的李先生“膽戰心驚”的路口,就位於河南中路、南路。一塊碩大的LED電子顯示屏,被安裝在沿街大廈外牆正中,每當夜幕降臨,顯示屏中不斷變換的廣告,在吸引行人注意的同時,也發出刺眼的燈光。

  讓住在控江路上的洪女士受擾的,則是每晚從大樓樓底射來的兩股白色外牆裝飾燈。白晃晃的大燈,通過她家的陽台射進室內,拉上窗簾也不管用。洪女士說,“睡覺時,總感覺有人在看著自己。夏夜更是不敢開窗。 ”

  除了霓虹燈、探照燈,高層建築的玻璃幕牆等反光體也容易造成光污染。家住大連路的馬女士,就對馬路對面的辦公樓很有意見,“太陽照射下,折射到玻璃幕牆上的反射光,很容易照到她家陽台上,夏天晾衣服都睜不開眼。 ”

  監管主體空缺難處罰

  市政協委員屠海鳴此前在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指出,對於光污染的界定、檢測標准、責任認定、政府主管部門和處罰措施等方面仍處於一個法律制度的空白狀態。

  2004年9月1日,上海市曾出台了全國首部限制光污染的地方性標准。不過,這僅僅是一部行業內標准,不具有法律強制力。而且該規範只對傳統戶外廣告、招牌的照明亮度做了規定,但並不適用於近年來逐漸增多的LED電子顯示屏。

  在監管主體方面,環保部電視牆門表示沒有法律保障,他們很難像對空氣、水和噪音一樣對光污染進行管理。環衛部門只能對景觀燈光照成的光污染進行處理,而玻璃幕牆等造成的問題則要找建築管理辦公室。即使是相應的主管部門也沒有法律賦予的處罰權。

  他建議,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應改變追求“不夜城”效果的理念。適當削減一部分光照強度大容易造成光污染的燈光項目。在新的戶外廣告項目審批中也要事先測試和評估光照強度以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廣告招牌亮度將受限

  對此,市綠化市容局表示,正在研究起草 “上海市景觀燈光設施管理辦法”,將從規劃、建設、使用、維護、節能減排、光污染控制等方面提出跑馬燈具體要求,並力爭以政府規章發布,明確對造成光污染行為的處罰措施。

  目前,該局已完成了送審稿的起草,正在送審過程中,預計今年頒布實施。其中將重點提出,按照區域的不同功能性質,將環境亮度進行劃分,形成四類環境亮度區域,對不同類別區域的廣告、招牌、LED電子顯示屏及建築物外牆的亮度最大限值均做出了明確規定。

  申城還將根據城市建設布局、區域功能和文化風貌,組織編制本市景觀燈光設施規劃,合理布局景觀燈光設施,控制發展規模,減少景觀燈光對市民生活造成的光污染。
5、品種多樣化,滿足各類新型顯示屏的應用需求;  6、技術日益成熟,國產的器件完全能夠滿足高端市場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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