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表格作廢
近日,市金牛區西三環一小區完成智能電表改造,物管給住戶印表機發放電卡。業主李女士發現,領卡時簽了兩次字,一個簽名字,另一個還需要簽“同意”或“不同意”,她誤認為是同意改造電表,便簽了“同意”。後來得知,那張簽影印機同意與否的表,是用來建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預案表態的。鑒於業收銀機主對“簽字”一事產生異議,日前物管已將400多業主簽字的表格作廢。
在金牛區房管局了解到,建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預案後,房屋維修資金只有在緊急情況發生時才能支取。使用流程是在政府相關部門、第三方審計單位、業主的共同監督下完打卡鐘成的,資金是安全的。當物管將業主簽字的表格上交後,房管局也會對簽字業主進行抽查和詢問,確定他們是在了解情況後簽字的。
市房管局維修資金辦相關告訴,業主自願是建立維修資金緊急預案的首要條件,首先,小區在發生緊急維修情況後,首先根據小區具體情況,由約定的緊急維修實施單位向街道辦事處報告,經同意後傳真機組噴印機織
實施緊急維修工程。其次,維修工程開工時,組織實施單位必須在小區內公示,業主對工程實施監督。同時,實施單位可持申請材料到區(市)縣房管局進行備案,
區(市)縣房管局會對資金申請嚴格把關,對各環節嚴密審查,確保資金使用合法性。最後,工程維修完畢後,需由社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等參與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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